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南京江北新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春季转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转学条件
(一)学生家庭户籍及居住地由区外迁入或在本区跨施教区迁移的,学生应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学生或其监护人)一致。
(二)学生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野外作业、为外省市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新区(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三)其他符合转学要求的。
二、转学批次
对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转入学校依据年级学额空余情况,按照学生家庭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有序接纳转入学生。
三、转学登记流程
1. 接受申请:2月2日——2月5日将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共4页)、房产证及《学生素质发展记录册(成长脚印)》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好送至学校门卫并填写转学申请表。
2. 学校审核:2月6日上午9:00~11:30现场审核材料,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校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咨询电话:18118820612(邹老师) 18118820369(穆老师)
南京江北新区永丰小学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