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文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终端产品征集推广行动的通知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相关部署,按照《南京市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升级版实施方案》要求,推动人工智能终端创新迭代和规模化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开展人工智能终端产品征集推广行动。现公开征集一批优秀产品进行推广。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指融合人工智能感知、交互、分析、决策等核心技术的智能硬件终端产品,主要涵盖消费类终端、行业类终端两大品类,包括但不限于AI手机、AI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消费终端;智能机器人、智能飞行器、智能安防设备、智能医疗器械、智能工业终端、智能教育终端等行业终端。
二、征集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南京市内实际从事人工智能终端产业领域研发、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
2.申报的人工智能终端产品需具备较高技术水平,拥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应用示范性,具备市场推广价值和实际应用效益。
3.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无权属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未存在人工智能伦理风险及各类安全隐患,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规范及环保技术要求。
三、推广方式
按照“分类施策、精准对接、统筹推进”思路,南京市产业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各板块,依托“宁工品推”拓市场供需对接活动平台,对本次征集的人工智能终端产品开展多维度推广工作。
1.消费类产品。面向不同人群需求,组织开展消费类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进高校、进园区、进商圈、进社区系列活动,通过实地展示、体验试用、专题宣传等多种形式,提升产品品牌知晓度与社会影响力。
2.行业类产品。在工业、政务、交通、文旅、教育、医疗、城市治理等领域分行业策划专题对接活动,推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板块开放应用场景资源,推进深度合作,助力人工智能终端产品在各行业领域规模化落地应用。
四、工作安排
请各板块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及《人工智能产品征集表》,并报所在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初审汇总推荐。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将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本于2月12日前报送至邮箱136339087@qq.com。
联系电话:电子信息产业处,68788783
附件:
1.申报单位情况表
2.人工智能产品征集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5日

川渝政策:
山东政策:
江苏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