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院)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实施好人才强校战略,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南京雨花台干部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南京雨花台干部学院)(http://dx.nanjing.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南京雨花台干部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7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党校亟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4.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5.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岗位职责。(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非2026年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的除外;5.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的除外;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情形;7.其他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有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