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什么时间能参与活动?
A:2026年2月10日开始,7月31日结束。活动结束后不再接收上传发票。
Q:谁能参与活动?
A:只要是个人消费者(自然人),在南京指定行业消费并符合发票要求,不管是本地居民还是外地来南京人员,都能参与。
Q:来南京消费忘记上传发票了,离宁后还能参加活动吗?
A:可以。本活动对发票上传地点无限制,只要是符合活动要求的发票,消费者离开南京后仍然可以上传并参加抽奖活动。
Q:哪些消费能参与活动?
A:在南京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进行消费取得的数电发票(普通发票)都能参与,比如商场购物、吃饭住宿、看电影、观演出、逛景点、健身等日常场景。
Q:网购时从南京本地商户购买商品,但发票由平台统一开具,能参与活动吗?
A:若发票销售方注册地不在南京则不能参与活动。
Q:参与活动的发票有什么要求?
A:须为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开票时间在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票面价税合计金额100元(含)及以上,购买方名称必须填写与身份证一致的真实姓名,销售方名称须为南京市范围内合法注册经营主体。
Q:什么是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A: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简称“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次活动要求上传数电发票(普通发票),属于数电发票的一类。
Q:纸质发票可以参与活动吗?
A:不可以。参与活动的发票必须为数电发票,具体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Q:哪些发票不能参与抽奖?
A:①抬头不是个人真实姓名、填错姓名的;
②假发票、未通过税务核验的发票;
③已作废、已开红字发票对应的原发票;
④2月1日前或活动结束后开具的发票;
⑤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⑥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⑦重复提交的发票;
⑧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活动规则的发票。
Q:购买商品房的购房发票,可以参与本次有奖发票活动吗?
A:不可以。购房消费不属于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
Q:购买汽车(含新车、二手车)的购车发票,是否可以上传参与活动?
A:可以。
Q:购买机票、火车票、车票以及打车发票是否可以参与活动?
A:出行类发票不可以参加活动。
Q:购物小票、收据是否可以代替发票参与抽奖?
A:不可以。
Q:公司名义开的发票可以参与吗?
A:不可以。参加本次活动必须是个人消费者开具的发票且须进行实名核验。个人消费者必须在发票“名称”栏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且需要与发票上传抽奖平台实名认证信息保持一致,未填写真实姓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发票抬头名称栏姓名不一致的发票无法参与抽奖。
Q:每天能上传多少张发票参与活动?
A:2月试运行期内,每人每日在各平台累计最多可上传3张发票参与抽奖,每张发票仅可成功上传一次,无法在不同平台重复提交。
Q:上传发票失败是什么原因?
A:以下情形会导致上传发票失败:发票抬头不是个人实名发票;开票商户不满足活动要求;开票时间不符合活动要求,若抽奖平台判定为不符合规则的发票会导致核验不通过。此外,上传发票是否清晰、完整也可能导致发票识别失败。如遇系统网络卡顿,也可能导致上传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