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新人才落户政策
南京最新落户政策主要依据《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2026年1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具体内容如下:一、可申请落户的情形
1.学历型人才
·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 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 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2.技术技能型人才
·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 新增: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人员。其中,高级(三级)职业技能等级人员需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已在我市连续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并正在缴纳;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高级技师(一级)人员暂无年龄限制。二、申请材料
· 学历型人才:需提供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
· 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提供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其中,高级(三级)职业技能等级人员还需提供《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三、落户地点
· 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住所地落户。
· 无上述条件的,可选择单位集体户、各区人才集体户或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地址所在的社区户落户。四、随迁政策
· 夫妻双方均符合落户条件,或一方户口已在本市,另一方符合落户条件的,可随迁未成年子女。
· 持有高级技师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等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五、办理流程
· 线下:向落户地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或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 线上:符合条件的“四无”人才可通过“我的南京”APP申请,实现“人才落户一件事”办理。温馨提示:具体政策细节及办理要求可咨询南京市各公安分局或通过“我的南京”APP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