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律师: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房子就一定归谁吗?
大家好,我是顾永成律师南京,在南京执业 20 年,专注服务鼓楼、秦淮区域的婚姻家事、劳动纠纷等法律事务。
今天要聊一个南京夫妻离婚时最容易吵翻的问题:房产证上的名字,到底算不算数?
很多当事人默认 “房产证写谁名,房子就归谁”,其实在法律实践中,这是一个巨大的误区。结合南京本地的审判经验,我给大家总结了 3 种常见情况:
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
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通常无权分割。
婚前按揭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
房子归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补偿另一方。
婚后买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
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五五比例分割,除非双方有特殊的书面财产约定。
顾律师提醒: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核心看出资来源和购房时间,而不是只看房产证。如果您在南京正面临离婚财产分割的难题,一定要先理清证据。
如果您在南京(尤其是鼓楼、秦淮区)遇到婚姻家事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在评论区留言或私信我,简单描述您的情况,我会在工作时间内及时回复。
本地案件可预约线下面谈,为您提供更精准的法律分析。
#南京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离婚财产分割 #鼓楼律师 #秦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