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56年前后《江宁省城图》标有茉莉园
清代至民国早期,南京长生祠侧曾有茉莉园,今知者甚少。
1856年前后《江宁省城图》、1910年《陆军学堂新测金陵省城全图》、1927年《最新南京全图》、1928年《最新首都城市全图》皆标注有茉莉园。
1930年前后,茉莉园并入长生祠(巷)。清《同治上江两县志》卷五《城厢考》载,茉莉园属右东南第二十二甲,1928年共和书局出版的徐寿卿《新南京志》载,茉莉园属第三区第三段街巷,而1935年《首都志》、《民国二十五年度南京市户口统计报告》之《南京全市街道名称》皆未收录茉莉园之地名。又1930年12月《蒙藏委员会职员录》载,蒙事处第三科科员卜文林(别号鸿儒,籍贯绥远土默特)通讯处为长生祠茉莉园6号,故疑1930年前后茉莉园并入长生祠。
至于2012出版的《南京地名大全》云长生祠古名茉莉园,小编认为考证不严谨。《南京地名大全》载:“长生巷,街巷(废)。位于夫子庙南,来燕路中段东侧。东起糟坊巷,西至琵琶巷。古名茉莉园。清末,改名为长生祠。‘文革’时,长生祠改名长生巷。1982年复名长生祠。”根据清《同治上江两县志》、1928年《新南京志》载,茉莉园、长生祠并列。
茉莉园,清代有名,清代文人捧花生(车持谦)《三十六春小谱》中有载:“方双喜,住白塔巷茉莉园。”清人金鳌《金陵待征录》载:“旧院,明弊政莫酷于此。读弇州史料、《立斋杂录》,燕王之恶,至今令人发指。洪惟我朝全除秕政,伏诵泰陵圣德神功碑,何如仁厚欤!附:今所存茉莉园、宝塔巷之名,羌无故实。其小兰若曰长生祠,祀痘神;本名祁园。曰延庆祠,藩署库神;今乃为之娶妇。曰药王庙,本为乐王,今讹为药王。唯慈云庵在委巷中,谭圣道先生教授于此,生徒极盛,几如国初之吴天一、林青雷。见《闻见录》及《金陵文徵》。”(注:宝塔巷来历,详见推文《南京宝塔巷,因宝塔庵而得名》)
茉莉园,东园之所分也。东园,大致今白鹭洲公园。关于东园,详见推文《从蔬圃到公园,看白鹭洲公园之前身名称变化》《入清,东园、教坊院没为旗地并称东花园,门东、门西称夜东、夜西》。

▲1910年《陆师学堂新测金城省城全图》标有茉莉园
茉莉园之摸秋
古时,“摸秋”是南京地区较独特的中秋节俗,它以乞子求孕为主题。清末陈作霖《炳烛里谈》卷上载:“江南妇女艰于子嗣者,每于中秋月夜潜至菜园,摘一瓜回,以为宜男之兆,谓之摸秋。”摸秋,就近行之,长生祠侧茉莉园、太平南路中段西侧钱厂桥(已废)较有名。陈作霖《东城志略》载:“左近有茉莉园,东园之所分也。蔬圃菜畦,地颇幽僻。金陵俗,中秋月夜,妇女有摸秋之戏,以得瓜豆为宜男,常往是间也。”民国潘宗鼎《金陵岁时记》载:“金陵俗,中秋月夜,妇女有摸秋之戏。尝往茉莉园,以得瓜、豆为宜男。”1933年陈诒绂《金陵园墅志》载:“茉莉园,东园之所分也。蔬圃菜畦,地颇幽僻。金陵俗,中秋月夜,妇女有摸秋之戏,以得瓜、豆为宜男,常往是间也。”

▲1928年《最新首都城市全图》标有茉莉园、长生祠
茉莉园之清代保甲分局巡卡点
清代光绪《续纂江宁府志》载:“(保甲局)满城分局一,巡卡十有六:城南曰茉莉园、赐福巷、内桥湾、仓顶;西南曰七家湾、朱状元巷、下浮桥;城西曰堂子大街;西北曰小桃源、薛家巷、双石鼓;城北曰沐府西门、土街口;东北曰斛斗巷;城东曰仓门口;城中曰天津桥。卡房守兵,营弁统之。同治九年设专司巡夜,每值冬月,择四城居中之地,暂立会哨,局为弁兵会集之所。同治五年,以城内多盗,暂设巡马,旋裁。”
清同治三年(1864)十月,江宁府城设立保甲总局,分东南、西南、东北、西北4局。同治五年(1866),保甲总局改设城北(上元)、城南(江宁)两个保甲局。因为城内多盗窃案件,增设马队骑巡,称“巡马”,旋裁撤。同治七年(1868),又并为1局,辖4个分局、122 个甲(东南分局 26 甲、西南分局 49 甲、东北分局 18 甲、西北分局 29 甲)。甲又统于段,城南、城北各分15段,每段又有分局驻防。同治九年(1870),又设置专人巡夜,每到冬季,择地设置临时会哨局作为士兵集合场所。同治十二年(1873),江宁府城设19个保甲分局,16处巡卡。巡卡:城南为茉利园、赐福巷、内桥湾、仓顶,西南为七家湾、朱状元巷、下浮桥,城西为堂子大街,西北为小桃源、薛家巷、双石鼓,城北为沐府西门、土街口,东北为斛斗巷,城东为仓门口,城中为天津桥。驻防城不编甲,有满城分局,归旗营执掌理事。《续纂江宁府志》对南京城保甲局的分布和功能有详细记载:“同治三年十月立,以知府总其事,画城四区,设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局制约。以百家为甲,甲有长,立门牌稽丁口。以诘奸究除盗贼,咨于绅耆辨房地主客,平其侵冒以安编户,局员夜率亲兵巡警扦。五年四月,裁总局、分局改设城南、城北两局。同治七年四月,并为一局.局之分合不常,而四区编甲之制则无其改易。”
清光绪六年(1880),南京城厢设巡卡14处,各城门设百总、门军盘查。光绪二十七年(1901),实行新政,改良司法,举办警政。光绪二十八年(1902)五月,两江总督刘坤一奏请清廷,将绿营改建为常备、续备。光绪三十一年(1905),江宁府改保甲总局为警察总局,将原140名巡兵和135名保甲巡勇一律编为警察,扩编至427名,统一着警察制服。南京警察由此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