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谭某福的投诉诉求,六合区市场监管局启动了综合研判机制。经查,谭某福通过全国12315平台累计投诉897次、举报1063次;2026年3月,其在六合区辖区内集中发起投诉5起、举报5起;从投诉内容看,其在较短时间内以“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为由进行投诉,投诉文本存在格式化、专业化特点,购买商品的数量、次数、频率与消费者的通常消费习惯明显不符,知假买假、牟利性目的明显。
经综合研判,谭某福的投诉行为呈现频次异常、文本格式化、表述专业化等区别于一般消费者的特征,其购买目的明显超出了消费者正常的生活需求,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的“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