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县创建申报推荐工作组织程序,经各地自主申请,省委政法委审核评估,拟推荐以下市、县参加2021—2025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创建,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一
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创建推荐对象
南通市、盐城市、常州市、泰州市、淮安市
(二)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创建推荐对象
南京市栖霞区、无锡市新吴区、常熟市、淮安市淮安区、宝应县、泰州市姜堰区、徐州市云龙区、宿迁市宿城区
注:以上推荐对象中均包含备选推荐对象。
二
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6日至4月1日。
三
反映情况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省委政法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实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3393946(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电子邮箱:jspingan2026@163.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0号19号楼综治督导处
邮政编码:210024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编辑:张雪纯
来源:江苏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