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调查和处理结果还未公布,事情完整背景和真相我们尚不得而知,但当我们聚焦媒体的报道并审视它们对于公众情绪和舆论变化的作用时,或许应该追问这些媒体,在报道和评论的过程中是否体现了专业性,是否恪守了新闻伦理。
其一,媒体可能对官方通报进行了“误读”。官方通报第一段的措辞是克制的,停职是与调查同步启动的临时措施,而非调查结束后的处分结论。通报并没有认定教师存在任何实质错误。它只是确认了一个事实即教师已被停职,而停职的原因是“网上的反映”引发了调查。故媒体不应该对老师做“有罪推定”,进行基于片段信息的“舆论审判”。
其二,媒体对录音的转述暴露了媒体可能并没有尽到核实的责任。在存在两种解读(“我把你们折磨”和“我被你们折磨”)的情况下,大量视频与文章将模糊的不确定的音频采取了确定性的报道,并选择了最恶劣的解读方向,用“老师‘扬言’折磨学生”这样的明显带有主观色彩的措辞以及将录音中在不同语境下的两句话(“记仇”和“折磨”)放在一起的拼接,用“强势的老师压迫、威胁弱势的学生”的叙事框架,追求标题的冲击力(即使是下意识的行为)。
其三,媒体在评论文章中刻意强调具体字眼而不考虑语境,使其解读可能偏离了原意。最典型的莫过于:“考10分、20分、30分的同学最后都抄成七八十分,给班级做贡献”这一句。大概率是表达愤怒和失望的反讽,而被解释为“允许作弊”、“教唆抄袭”,严重不符合生活逻辑。如果出现这种错误,本质上是因为媒体因追求速度而不考虑语境,只从字面理解而牺牲准确性,以及迎合已经默认的“教师失德”的叙事。
正是这些媒体不小心或故意的失误,使舆论从一开始对教师进行口诛笔伐到现在呼吁“还教师清白”,呈现出“反转”的倾向。新闻媒体应该端正调查和报道的态度,不以追求标题“抓人眼球”和迎合大众情绪为目标,而是对录音内容进行严谨的核实,从多方当事人处开展取证,并公允地予以评价,避免因错误的判断导致媒体的公信力受损害。
当然,如果媒体对通报进行了“误读”,鼓楼区教育局也当有一定责任,通报第二段的措辞依然先入为主地暗含了“教师存在师德不端问题”的意思,而且在公众眼中,“停职处理”往往意味着官方认定当事人有问题,进而对当事人的名誉和职业生涯造成不可逆的损害。由此可见,政府的停职处理和通报更像是为向公众传递“我们高度重视并正在行动”的信号,进而稳定舆情而诞生的。
Deepseek:“停职”的两种可能
进一步讲,这又是官方认知和公众认知的一次“错位”。符合公众认知的程序应该是“接到反映-调查核实-采取措施(包括停职在内)”。而这里的顺序是“接到反映-立即停职-同步调查”。虽然调查性停职在法律上允许,但当停职与调查同步启动时,公众很难区分这是调查措施还是处罚结果。可以说正是这一原因导致了媒体可能的误读。如果通报的措辞再严谨一些,精准一些,或许就能避免教师被“舆论审判”的发生。
写在最后:立场决定态度,更重要的是回归事实。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本文不是为了支持老师,也并没有认为老师不存在态度和行为上的错误,而是意在着重讨论这一事件中在我看来没有实现的程序正义。
几乎所有人包括我自己在介入关于这一事件的讨论时都带有预设的立场和判断,因为我们都经历过学生时代。无论是在成长过程中因严厉但负责任的老师而受益的或是受贬低辱骂学生的老师之害的人,都会代入自己的主观视角,进而对事件产生自己的判断。所以我们需要的不是反对、批判老师或支持、声援老师的站队,而是关注客观事实(包括语境下的真实),并在我们了解全貌之前保持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