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内河散杂货船现有锚泊方式存在的安全风险
1.现有锚泊方式抓力不足。内河散杂货船舶与他船并绑锚泊时,往往采取先并靠带缆再落锚的方式,导致锚链呈近乎垂直状态,锚爪无法有效抓底,锚链几乎不受水平拉力。多绑锚泊超出单锚负荷。在一锚多船的情况下,如遇涨潮转流、风力突增,锚爪易松动离底,容易导致集体走锚。
2.锚链相互绞缠风险较高。多船并绑锚泊期间,即使多锚落底,但船首向一致,涨潮转流期间,易导致锚链绞缠。
3.应急疏散通道间距不够。在锚位较为紧张的锚地或临停区, 船舶往往呈多排并绑态势锚泊,每排之间安全间距不足,如发生突发情况,船舶难以迅速疏散。
二、切实转变思维改进内河散杂货船舶锚泊方式
1.确保首船锚链有效受力。单船锚泊时,综合考虑周围环境, 与他船留足至少1.5倍船长的安全间距,选择合适位置落锚,放长锚链,后退受力,确保本船船位稳定。在风力影响较大、流速较急或底质较差区域,需抛双锚。
2.避免过度依赖首船停泊。后续船舶与首船并绑时,应充分考虑首船单锚受力负荷,结合自身装载情况,视情补充下锚再并靠。
3.规范并绑锚泊落锚操作。并绑船舶达到一定宽度后,后靠船舶应选择已锚泊船前方合适位置落锚,合理控制锚链长度,倒车受力后,再与他船带缆并靠。后靠船舶还可以采取首尾相靠的方式,避免锚链绞缠。
三、加强锚泊期间值班值守
1.保持正规值班值守。锚泊期间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留足值班人员,保持甚高频守听,正确显示锚泊信号,密切关注周边船舶动态及天气水文变化。如遇寒潮大风、大雾、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及时采取增加抛锚、备车等安全防范措施。
2.定时巡查防止走锚。船员应定时巡查锚泊状态,勤测锚位,检查锚链受力情况及船舶偏荡状态。发现走锚及时采取措施,告知过往船舶,报告海事部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全面实施预约锚泊。在长江南京段范围内,所有需在锚地、 停泊区锚泊的船舶,应提前通过“海事通”APP进行锚泊预约。 船舶应如实申报船舶资料、锚泊事由、计划锚泊时间等信息。锚泊计划有变化时,应及时在系统中操作。
2.按照指定区域锚泊。船舶应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指泊安排和调度指令,在对应的锚地或停泊区内锚泊。进出锚地过程中注意发布动态,保持安全间距。除交通管制期间经海事部门同意外,严禁内河船舶占用海轮锚地,严禁危险品船舶进入普通货船锚地锚泊。
3.高效利用锚地资源。码头单位要优化调度机制,避免到港船舶积压。各船舶要合理制定航次计划,避免发生“未预约锚泊” 或“预约后未到”等情形,提高锚地资源周转效率。停泊期间落实污染物送交、使用正规交通船上下等工作要求。 船舶如遇锚泊困难,请及时联系南京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协调解决。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