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住房租赁经营管理的政策和法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杜绝“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及违规“租金贷”行为,维护行业形象。
二、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不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维护行业信誉。
三、依法依规办理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开业报告、租金银行托管手续,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四、确保发布的房源具备合法来源、房屋信息真实有效,房屋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出租房间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5平方米。
五、装修改造时不违法违规拆改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抗震措施,不擅自增大设计标准荷载。
六、不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室和车库等非居住空间改造出租、供租户居住。
七、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无正当理由不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不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不随意克扣押金。
八、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相关证照,自觉接受有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的监督管理。
九、加强从业人员行业规范、业务能力、职业技能等培训,提升其执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提高从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