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兆文,男,汉族,1918年4月出生,威海荣成市东山镇下谭家村人。曾任南京军区装甲兵副司令员。
马兆文1939年4月参军,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中,他先后在胶东东海一纵队、东海独立营、胶东五支队、胶东军区17团、胶东西海独立团,担任战士副班长、班长、副排长、排长、副连长、连长、副营长、营长,参加过无数次对日伪军的战斗。战斗中,他英勇机智、不怕牺牲,多次负伤、立功。刚参军时,由于部队缺乏武器,他没有配备枪支,拿着大刀与日、伪军面对面的作战。1940年5月,时任班长的马兆文,带领全班在文登下徐村的战斗中夺取了伪军的炮楼,歼敌10多人、全班无一人伤亡,受到上级的嘉奖。在1942年底的一次战斗中,他的腿被日军炮弹炸伤,硬是不下火线,拖着受伤的腿坚持到战斗结束,才被送往医院。由于伤势严重,他住院4个多月。
1945年,日军投降后,根据工作需要,他化名姜彬义,到大连担任西岗警察署署长,并在较短时间内,将西岗的400余名警察控制在共产党手中,顺利地完成了组织交给的任务。之后,他先后担任9纵队后勤部警卫营营长,27师81团1营营长、81团副参谋长,27军81师243团参谋长、241团副团长,参加了济南、淮海、上海等战役。1947年9月,为反击国民党对胶东进行大规模的进攻,时任9纵队27师81团1营营长的马兆文接受了招远“道头战斗”任务。他带领全营,英勇作战,歼灭国民党“顽八军”一个营的兵力,荣立个人三等功。
朝鲜战争爆发后,时任27军243团团长的马兆文奉命率团参加抗美援朝,先后取得了咸南战役、新兴里战斗、黑吐岭阻击战的胜利。特别是在黑吐岭阻击战中,他带领全团官兵从7月15日到9月4日,坚守阵地50余天,进行大小战斗80余次,以一个团加3个炮连(6门山炮、3门迫击炮)的兵力,打退了美李军两个师兵力的轮番进攻,毙伤敌人千余名,圆满完成了阻击任务。
从朝鲜回国后,他历任第27军81师副参谋长,27军装甲处处长,27军坦克副军长,南京军区装甲兵技术部部长,南京军区装甲兵副参谋长、参谋长,南京军区装甲兵副司令员。
1978年12月1日,已连续下部队检查工作近一个月的马兆文,在勘察坦克2师训练场地的途中不幸因公牺牲。
马兆文1955年被授予中校军衔。曾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三级国旗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