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南京市发改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南京市独角兽、培育独角兽、瞪羚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发改高技字〔2026〕208号),现组织开展南京市独角兽、培育独角兽、瞪羚企业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南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重大失信记录企业,且符合相关指标要求:
独角兽企业:获得过私募投资,尚未上市(包括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以及境外资本市场等,不含新三板),且最新一轮市场融资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企业。对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拥有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或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估值要求可放宽至7亿美元。
培育独角兽企业:获得过私募投资,尚未上市(包括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以及境外资本市场等,不含新三板)。根据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分为服务业和制造业两类,其中,服务业企业最新一轮市场融资估值超过1亿美元,制造业企业最新一轮市场融资估值超过5000万美元。
瞪羚企业:根据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分为服务业和制造业两类,其中,服务业企业2022年营收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023年至2025年三年营收均实现正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制造业企业营收2022年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2023年至2025年三年营收均实现正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申报企业的产业领域需符合南京市“产业强市”战略的重点方向。
1.填报汇总表(附件1)、信息表(附件2),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最新融资估值证明,包括:企业最新一轮股权融资的投资协议(需注明融资金额、股权比例、估值等信息)、投资款到账证明(银行电子回执账单)等。
2.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同步完成线上申报。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以PDF格式保存,上传至“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的材料需与线下提交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保持完全一致。
1.填报汇总表(附件1)、信息表(附件2),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最新融资估值证明,包括:企业最新一轮股权融资的投资协议(需注明融资金额、股权比例、估值等信息)、投资款到账证明(银行电子回执账单)等。
2.企业行业领域分类,须与企业经营数据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分类(服务业和制造业)保持一致。
1. 填报汇总表(附件1)、信息表(附件2),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企业行业领域分类,须与企业经营数据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分类(服务业和制造业)保持一致。
3. 企业营收数据,须与报送税务部门的数据保持一致。
1. 每个企业只能选择独角兽、培育独角兽、瞪羚企业中的一个类别进行申报。要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材料真实性说明。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数据和材料的企业,将取消申报资格。
2. 申报独角兽和培育独角兽企业,如果融资币种为人民币,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最新一轮融资完成当年平均汇率计算。(具体汇率以中国货币网公布的当年美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年平均汇率为准,查询网址:https://www.chinamoney.com.cn/chinese/bkccpr/)。
3. 申报瞪羚企业,营收复合增长率的计算公式为:

申报平台(“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nqt.nanjing.gov.cn/nqtmh/njyst/pages/index。
宁企通线上申报系统将于4月17日中午12:00开放,5月8日中午12:00关闭。
1.请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参照申报通知中的指导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务必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扫描以PDF格式保存,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的材料需与线下提交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保持完全一致)
2.请于2026年5月6日中午12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玄武大道699-1号徐庄管委会大楼A207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务必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推荐汇总表1份;
2.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
3.电子版材料光盘1份,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信息表及佐证材料)。
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36991499@qq.com
“宁企通”申报审核联系人
区发改委:张怀天 ,025-83682272
徐庄高新区科创局:曹梦雅,025-66780016
“宁企通”平台系统技术支持:025-68505636
附件:
撰稿:许文坚
审稿:姬智、王琴
审核:汤浩
发布:邱景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