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度重点研究课题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以下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专业研究机构。随发改委小编一起看具体事项公告~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新型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和课题需要,精心组建课题组,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负责,并能够保证课题成果按期提交。
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资格。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开展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不得挂名。
课题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内容相适应。
原则上每个课题申请单位申报课题不得超过两项(含联合申请课题)。
课题开展必须牢牢把握课题研究要点,确定研究框架,突出研究重点,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研,着重分析深层次问题和原因,切实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举措,课题成果须形成1篇研究报告和1篇决策咨询报告,并在南京市级主要内参发表(涉密除外)。
申请单位能够与课题委托单位形成良好的互动交流机制,定期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接受委托方的质询。
课题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认真如实填写《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一式5份。申请书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8:00前邮寄达或送达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申请单位需在“苏服采”(https://js.fwgov.cn/home)平台按要求申报相关材料,“苏服采”平台响应开放时间2026年4月14日18:00,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18:00。
报名单位达到3家或以上的课题,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研究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课题组的团队实力、前期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未达3家单位申报的课题,委托单位将按规定另行处理。
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课题开题汇报,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并尽快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课题完成时间参见附件一。
附件:
1.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度重点课题研究要点
2.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
来源:国民经济综合处、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图片: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冯芃
编辑:周梦秋
审核:李慧
发布:刘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