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12日下午,南京师范大学应用伦理教育中心教学实践基地签约挂牌仪式于南京市栖霞区特殊教育学校3楼会议室举行。南京师范大学应用伦理教育中心主任王露璐,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俞敏,应用伦理教育中心副主任张燕、行业导师杨龙祥,南京市栖霞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汤一梅、副校长陈刚,以及南京师范大学2025级应用伦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共同参加,活动由栖霞区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陈刚主持。



栖霞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汤一梅在致辞中高度肯定了教学实践基地成立的意义。她指出,栖霞区特殊教育学校集“康复、教育、生活适应”于一体,秉承“以人为本、尊重差异”的理念,坚持因材施教,用心助力每一位特殊学生成长成才。教学实践基地的设立是立足特殊学生成长需求、践行人文关怀理念的重要举措,此次与南京师范大学的合作将有助于推动生命伦理与特殊教育的深度融合,推动应用伦理领域高素质专业人才培育,并期待在未来的合作建设中,双方能够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探索生命伦理视角下特殊教育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努力实现高校育人与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双向赋能、共赢共进。



南京师范大学应用伦理教育中心主任王露璐教授在致辞中表达了对栖霞区特殊教育学校的感谢,并阐述了共建实践基地的深远价值。她表示,应用伦理教育须扎根现实土壤、回应真实生命处境,而特殊教育学校作为直面生命差异、关心弱势群体的一线阵地,其在日常教育实践中面对的教育公平、个体尊严等复杂伦理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教学与研究意义。在栖霞特校设立教学实践基地,将有效提升应用伦理专业硕士的培养质量,还将促进学界与特殊教育一线在教育决策中的伦理考量、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深度协作与探索,为推进应用伦理发展、构建更加包容与文明的社会作出贡献。



公共管理学院俞敏副院长与栖霞区特殊教育学校汤一梅校长代表双方签署两校共建战略合作协议,王露璐教授与汤一梅校长共同为南京师范大学应用伦理教育中心教学实践基地揭牌。签约挂牌仪式的完成标志着南京师范大学应用伦理教育中心与栖霞区特殊教育学校的“两校”共建共享、协同发展的合作之路正式拉开序幕。


签约挂牌仪式结束后,与会师生在陈刚副校长的带领下,共同参观了特殊教育学校的社团教室与实训中心,了解到学校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不断提升特殊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为促进特殊学生的就业与发展搭建了重要桥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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