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列因中国铁路总公司列车编排等原因,造成提前或延后出发,本社提前3天通知;如专列无法开行,本社提前5天通知,专列具体出发时间及停靠点以铁路总公司最终批复为准!列车早点和晚点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上述原因造成的相关影响本社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本行程车程较长,有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等其他慢性病患者请慎重报名,如确定前往,旅行社已提前告知行程具体情况,请对自身健康负责,并自行做好预防及应急措施,如因自身疾病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与旅行社无关; 3、专列退团说明:因旅游专列大交通的特殊性,游客报名后因故(如:身体原因不能成行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专列旅游,可在专列出发前换人参团(新换的游客另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因旅游专列车票为团体包票不予退票,游客须承担专列火车票损失费空调硬卧六人间2900元铺,空调硬卧四人间4800元/铺,空调软卧5600元/铺,出发前3天内要求退团的,除火车票外还须支付600元/人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主要是旅游大巴车位以及住宿费用); 4、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的说明:甲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5、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国内旅游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老年人享受门票优惠政策的必须老年证和身份证两证齐全,因证件不全导致优惠政策无法享受的,游客自行负责。 6、为了确保游客旅途愉快,保障游客人身安全,请各位尊敬的游客抵达旅游地之后,一切活动听从导游安排;如有客人擅自离团或参加其他团体活动,我社视为合同提前终止,我社将收取必要的费用。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准时到集合地、私自外出无法联系等)造成景点及浏览时间有所变动或不能正常进行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7、健康说明:本次专列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部分地区海拔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 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 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 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 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 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 ②本次专列配备一名医疗保健人员,仅在专列火车上接受游客的病情问诊,不负责治愈,无法单独提供专列火车下的随团医疗和急救服务,无法为每位游客提供一对一服务;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当地酒店及餐饮条件与我省有一定差距,请团友予以谅解,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 ③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 ④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⑤凡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胰腺炎、冠心病、癌症等疾病或已经年满80周岁以上的游客建议不要报名参团,或签署旅行社出具的免责声明书,如有隐瞒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游客自理!因75岁以上老年人和3岁以下的婴儿保险公司不承保,如客人一定要参加旅行团,万一发生意外情况,旅行社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一切的经济赔偿。 8、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 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 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9、未成年人保护: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 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10、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70岁以上游客,有的保险公司不接受投保,有的保险公司是赔付减半,8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包,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自己在保险公司购买或委托旅行社代为购买。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11、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放弃游览、用餐、住宿等,造成实际损失的我社不退费用。 12、用房原则:夫妻团员在不影响总用房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房间,但若因此而出现单男单女房,导游或领队有权拆分夫妻或安排加床,要求单住的客人请自补单房差。 13、购物和自费游览活动说明:按照《旅游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游客如有购物和自费活动需要,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前提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后安排。 14、在行程中如对我们的服务或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或及时联络本团导游解决,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络你报名的营业部,以便更好的解决;游客投诉以在旅游地填写的意见单(表)为主要依据。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你务必认真填写,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表)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专列上的服务及设备由铁路部门负责,不属旅行社范畴,若有质量问题可自行向铁路相关部门投诉。 15、质量监督和投诉处理:①本产品的质量监督电话15366161066,有质量接待问题导游人员无法处理时,请直接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便于我社及时解决质量问题,确保您的权益,如回程后再提出异议,我社只负责协助处理,不承担损失。②当地旅行社提供的旅游质量跟踪表,作为我社实施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游客务必如实填写,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③我社安排质量监督人员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抽样调查服务质量,接到回访电话时,请游客如实反映接待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