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计划招聘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1人。岗位主要工作职责:
1.定期调查、走访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掌握残疾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基本需求和服务情况,逐人逐项建档立卡。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辖区内残疾人家庭进行入户走访。
2.协助街道残联理事长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残疾人工作。
3.反映残疾人的困难和需求,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医疗、教育、就业、扶贫、托养、维权、无障碍建设等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4.组织残疾人开展和参加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
5.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组织开展助残活动。
6.向残疾人及亲属宣传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2.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长芦街道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轻度肢体或听力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
4.能熟练使用手机、计算机等工作设备。
5.具有开展残疾人工作所必需的体力、精力和能力,能有效履行工作职责和开展相关工作,服从街道残联的工作分工和安排。
6.遵纪守法,政历清白,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7.年龄: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在1988年4月15日至2008年4月14日之间出生)。
8.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一)招聘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长芦街道微信公众号“长芦快讯”和新区残联微信公众号“南京江北新区残联”公开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自2026年4月15日9:00至2026年4月21日18: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详细如实填写,并按要求准备好所有材料的清晰扫描件或照片投送至13951682886@126.com邮箱进行报名。
3. 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
(2)本人近期免冠照,照片为jpg格式,用本人姓名命名,文件大小在20KB以下;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户籍证明(户口本中含户主页及本人页信息);
(6)残疾人等级证书;
(7)如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提交以上材料时,应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顺序装订)。
4.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初审结果由招聘方电话通知报名者本人。
5. 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联系人的要求,在2026年4月16日9:00至2026年4月22日18:00(北京时间)之间,向招聘方对公账号缴纳报名费40元(注明:应聘报名+姓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 核减(取消)计划
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则终止本次招聘,并在报名同渠道信息平台公布。
7.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报名网站上的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1.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等届时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及综合素质。
(3)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注: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2. 面试
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按照“三(二)3报名材料”中要求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不再递补。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应聘材料由南京大厂长芦劳动服务公司收纳存档,不予退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同渠道信息平台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长芦街道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1.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排名第二位的考生为替补人员,体检待定。如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 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同渠道信息平台发布。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意见。
3. 体检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4. 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招聘单位指定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6. 对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个人自行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1.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后方可录用。
2.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报名同渠道信息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3.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到街道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4. 本次招考的综合成绩在一年内有效,如录用人员在此期间内放弃或离职,则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排名第二的递补人员顺位为拟录用人员。
5. 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后方可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聘用人员由长芦街道分配安排,用工性质及薪酬待遇参照本街道社工标准执行。录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以人事代理的形式用工,并约定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聘工作由长芦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及受委托的南京大厂长芦劳动服务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长芦街道:025-57620757(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南京大厂长芦劳动服务公司:陈先生13951682886/025-58392978
(二)监督电话:
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纪工委:025-57627980(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