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主办的《职务犯罪审判指导》披露了一则重磅消息:曾叱咤债市、被业内称为“风云人物”的南京银行前行长束行农,因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银行公款用于个人投资,非法获利825万元,最终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这则消息,揭开了这位银行大佬“失踪”6年背后的隐秘罪行。
谁也不会想到,这位最终身陷囹圄的行长,曾是南京银行的“功勋人物”。束行农在南京银行深耕整整25年,从一名基层员工一步步摸爬滚打,最终成长为行业内的标杆人物,一手推动了南京银行债券业务的崛起。
回溯其职业生涯,高光时刻数不胜数。1997年,束行农率先在南京银行布局债券核心业务,为银行开辟了全新的盈利赛道;2002年,他主导成立了国内城市商业银行中首家资金营运中心,凭借精准的布局和专业的运营,成功将该中心打造成南京银行的核心利润引擎,让南京银行的债券现货买卖交易量长期稳居市场榜首,成为城商行中的“债券标杆”。2017年5月,束行农正式出任南京银行行长,达到了职业生涯的顶峰。
然而,光环之下,贪欲的种子早已悄然埋下。时间回到2006年,国家开发银行发行“KY01证券”,该证券采用分级设计,其中A、B档为稳健级(优先级),面向社会公开募集,而C档为进取级(次级),风险与收益并存。当时,某公司固定收益部的莫某与刘某经过深入分析,敏锐地发现该产品存在巨大的盈利空间,于是提议由南京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专门投资这一证券。
彼时担任南京银行副行长的束行农,在听完提议后最终拍板同意。2008年6月,南京银行推出“聚富1号”理财产品,成功募集资金4.25亿余元,且这笔资金全部用于认购“KY01证券”。值得注意的是,在这4.25亿余元的募集资金中,3.65亿余元的稳健级份额面向社会公众和机构发售,并承诺了9%的预期固定年化收益率;而最具高收益潜力的6000万元进取级份额,却被束行农、戴娟、莫某、刘某等70余名银行及相关机构的内部人员悄悄认购,形成了“内部独享高收益”的隐秘格局。
产品发行初期一切顺利,但随着市场利率逐步下行,原定的9%稳健级份额利率显得愈发偏高,不断侵蚀着进取级份额的剩余获利空间。为了保住内部人员的既得利益,莫某等人提出了一个“损公肥私”的方案:提前终止“聚富1号”产品,通过设立新的信托计划压低稳健级份额的利率,进而为进取级份额锁定更大的利差,确保内部认购者实现利益最大化。
可提前终止产品,需要大额“过桥”资金先行兑付老产品的本金和收益,而当时南京银行无法找到合适的资金来源。在利益的驱使下,束行农铤而走险,决定动用南京银行的备付金——这部分资金本是银行用于应对突发情况、保障正常运营的“生命线”,动用需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
为了蒙混过关,在束行农的授意下,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编造了虚假理由,申请提前兑付“聚富1号”。尽管银行多个部门明确提出反对,认为此举存在巨大风险,但手握大权的束行农依旧强行推动行长办公会通过了这一提议,将制度与规则抛诸脑后。
2009年7月,南京银行挪用备付金4.8亿余元,按照稳健级9%、进取级33.89%的收益率,完成了“聚富1号”的提前兑付。随后,束行农等人迅速动作,设立了一个募集规模4.9亿元的新信托计划,对接原有底层资产,以此归还了此前挪用的备付金,看似“抹平”了挪用痕迹。
而在新的信托计划中,规则被彻底改写:稳健级份额的利率从9%骤降至4%,直接削减了公众和机构投资者的收益;与此同时,进取级份额的认购人数从最初的70余人精简至21名核心成员,将高收益牢牢锁定在小圈子内。最终,这21名核心成员共获利1.2亿余元,其中束行农个人出资750万元,仅用14个月就获得了210%的投资收益,狂赚825万元。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9年2月,戴娟等人被带走协助调查,一场席卷南京银行的债市风暴正式拉开序幕。同年5月24日,任期未满的束行农突然辞任南京银行行长一职,这一异常举动引发市场广泛猜测,面对流言,束行农曾公开辟谣称“消息不实”,试图掩盖罪行。但仅仅半年后,同年11月,束行农卸任南京新农发展集团副董事长一职,彻底从公众视野中“失踪”,从此销声匿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披露的信息,束行农最终选择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案发后还主动退缴了所有违法所得,试图争取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束行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束行农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其同案犯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一场持续多年的隐秘贪腐案,终于尘埃落定,而这位曾风光无限的债市大佬,也为自己的贪欲付出了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