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四)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南京审计大学2026年非教学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人事代理)》。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按照工作计划安排,2026年4月29日17点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2026年4月30日17点后不再接受资格初审退回人员再次提交。
(1)应聘者访问南京审计大学招聘网站:http://zp.nau.edu.cn(请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进行注册登录。
(3)点击【提交】按钮之后才可以投递岗位。
(5)如需更换岗位,则在【投岗记录】里删除投递的岗位信息,重新去首页投递即可。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按要求填写本人个人信息,并在相应栏或其他证明材料栏上传如下扫描件:
②本科及以上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请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取得海外学历者,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④部分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及英语等级证书;
⑥部分岗位要求的党员证明等其他材料。
(3)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岗位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学生时期实习和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2.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须填写完整准确。个人经历时间保持连续,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及移动电话,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报名成功后更换手机号码等原因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适时组织考核。
岗位01~05采用笔试、心理测试及面试的考核方式。岗位06~07采用心理测试及综合面试的考核方式。
岗位01~05通过资格初审者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的相适应性。考试不指定大纲和辅导用书。笔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主要以在线答题方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将用报名时的手机号码进行设置,报名成功后请勿更换号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之前,学校组织资格复审。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身份证、毕业证书(本科起)、学位证书(学士起)、报名时要求的相关证明、相关资格和奖励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携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材料核实无误,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面试考核。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考核。
岗位06~07资格初审通过后即可根据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等。面试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二)考核安排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思想政治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思想政治考察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无法按时完成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性质为人事代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资格条件咨询联系方式:请详见《南京审计大学2026年非教学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人事代理)》。
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满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8312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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