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南京市六合区法院的一纸判决,揭开了基层执法生态中最荒诞与黑暗的一幕:一名派出所副所长,为完成“查处吸毒人员”的考核任务,竟与社会人员合谋,将含依托咪酯(毒品替代物)的电子烟递到6名未成年人手中,待其吸食后旋即实施抓捕。这起被舆论称为“现代版杀良冒功”的案件,不仅是对法治底线的践踏,更是对公众信任的致命一击。
这并非简单的执法过当,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权力犯罪。梳理时间线,其逻辑令人发指
副所长马某面临不合理的量化考核压力,选择通过“制造案件”来伪造业绩,将未成年人视为可消耗的“数据工具”。
利用社会人员徐某作为中介,以聚会为名诱骗未成年人,并亲自提供含毒电子烟。这一行为已从钓鱼执法堕落为投毒犯罪,手段卑鄙。
6名未成年人在不知情下被动吸毒,身心遭受不可逆损伤;而马某则在完成“抓捕”后,一度将此事作为功绩上报。马某因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审获刑5年。
南京这起案件,是一面照妖镜。它照出了在扭曲的政绩观下,公权力如何异化为伤害人民的凶器。马某的五年刑期是一个句号,但不应是终点。如果我们不从根本上反思“数据至上”的考核文化,今天倒下的是6个孩子,明天被牺牲的,就可能是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个人觉得应该废除不合理的量化指标,立即清理基层警务考核中违背客观规律的硬指标。这种机制容易引起“逼良为娼”。。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