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4月26日
1937年12月13日
侵华日军在南京城
开始了震惊世界的南京大屠杀
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
30多万中国百姓和手无寸铁的战俘
惨死在日军屠刀之下
那场血雨腥风
成为整个南京城
整个中国
一道永远无法磨灭的伤痕
1947年2月6日下午2时
南京宣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励志社
对战犯谷寿夫开始为期3天的公审
80多名证人出庭陈述
谷寿夫等部日军在南京所犯的暴行
开庭审判时
上千人出席旁听
庭外装有播音器
许多市民聚集庭外收听审判实况
但在面对军事法庭审问时
主犯谷寿夫却狡辩:
“1937年12月21日,
我奉命到芜湖,
在南京只有一个星期,
没有听说屠杀消息。”
主犯谷寿夫的狡辩
让军事法庭一时犯了难
由于缺少直接证据
军事法庭号召南京市民
主动揭发谷寿夫部队的战争罪行
一时间
南京城人潮涌动
当年惨遭日军烧杀抢掠的南京市民
纷纷来到临时调查庭
哭诉日军罪行
一位名叫吴旋的年轻人
将一本小相册送到了南京市临时参议会
相册共有16张照片
每一张都是侵华日军在南京
犯下骇人罪行的铁证
吴旋上交的相册
成为了“京字一号证据”
震惊了世人
在这份铁证面前
谷寿夫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只能俯首认罪
3月10日
军事法庭做出庄严判决:
“谷寿夫在作战期间,
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
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
处死刑。”
图:谷寿夫被判处死刑
谷寿夫被押送刑场
汽车司机唐泽其后来回忆:
“行刑那天
宪兵押着谷寿夫登上
我驾驶的那辆无遮蓬的大卡车
押赴刑场
沿途人山人海
谷寿夫伏法的地方
是个小山坡山凹里
没有捆绑
也没有插什么牌子
由两个宪兵左右架着
拖下车
谷寿夫
脸朝北边那个山坡
方向是南京城区”
“将谷寿夫拖下车时
他已吓得浑身发软
站不起来了
只好由我和另一位宪兵
左右扶持站立
谷寿夫行刑时
没有被捆绑
也没有插行刑牌
洪班长手执驳壳枪
在谷寿夫背后举起
对准其后脑勺
‘砰’地开了一枪
子弹从头顶斜入
从口中飞出
打飞了谷寿夫两颗门牙
谷寿夫当场毙命
我和同伴将谷寿夫
面朝天放在地上
这时漫山遍野围观的人
高声欢呼
掌声雷动
这样枪毙谷寿夫
感觉还是对他太优待了”
来源|CCTV国家记忆
编辑|兰大一院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