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副所长,对未成年吸毒钓鱼执法:当权利开始制造犯罪,人们还能相信谁?
在中国,你谁都可以不信,唯独可以一直相信警察,因为他们是公平、正义的代名词,是人民的守护神。但今天要讲的却是一位丧尽天良的人民警察:南京马副所长。马副所长为了完成辖区涉毒查处任务,他找到了社会人员徐德文,让对方召集了6名未成年人到宾馆,然后马副所长将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交给徐德文,随后诱骗这6名未成年人吸食沾染毒品的电子烟,在孩子们吸食了电子烟之后,马副所长如神兵天将般把这6名未成年人当场查获。事情如果没有被曝光,这肯定会成为这位副所长的一笔“优秀战绩”。一个派出所副所长,本是守护一方平安、捍卫法律尊严、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执法者,谁曾想他却罔顾法律,亲手引诱无辜未成年人沾染毒品,这种行为,不是工作失职,而是良心彻底泯灭;不是违规的钓鱼执法,而是知法犯法、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违法犯罪。他之所以如此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以伤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不仅是为了完成KPI,更是了为自己的政绩,而不惜践踏法律底线。4月25日,马副所长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单纯从法律上看:判5年,不算离谱,可这样的惩罚,我觉得远远不足以抚平他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对那6名被诱骗吸毒的未成年人而言,毒品带来的身心伤害、人生污点,或许会伴随他们一生,本该阳光明媚的青春,被硬生生蒙上难以抹去的阴影,对孩子们的父母来说,眼睁睁看着子女遭执法者残害,满心的愤怒、绝望与心疼,是多少年都无法化解的伤痛,相比之下,马副所长失去自由的五年,又怎能抵偿他犯下的过错?他不只是违法,更是“身份崩塌”,普通人诱骗他人吸毒,是犯罪,但一个警察这么干,性质完全不同,因为他手里握着的是:被授权的执法权,一旦这个权力开始主动制造犯罪对象,规则本身就被掏空了。大家期待的不是“普通量刑”,而是:权力犯罪,必须更重。这不是盲目的仇恨和情绪,而是一个非常理性的恐惧:普通人犯罪,破坏的是规则;执法者犯罪,破坏的是规则本身的可信度,如果这两者成本差不多,结果只有一个:规则会慢慢失去约束力。如果权力寻租的成本与普通犯罪对等,那么法治的红线慢慢就会形同虚设。以后大家面对执法者,心里会不会多一个念头:“他是在执法,还是在做局?”这才是这个案子的后遗症。
关注公众号,每天可以领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