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共商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4月29日下午,南京市检察院在市律师协会召开调研律师工作座谈会。
调研律师工作,南京中院院长李后龙:互尊互信,同向同行,共商共建
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章 润,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 鹏出席。
南京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 庆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刘 伟汇报了全市律师行业主要工作情况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与会律师代表结合执业实际,围绕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检察环节律师阅卷便利度、法律监督质效、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强业务协同培训等议题深入交流研讨并提出意见建议。
代表们表示,近年来南京检察机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畅通沟通渠道方面做了大量务实有效的工作,希望进一步深化常态化交流机制,共同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章润指出——

近年来,全市检、司、律三方坚持在沟通中聚共识、在协作中强合力,不断推动检律关系在良性互动的司法实践中巩固、拓展、升华。权利保障机制更加完善、依法协同履职更加高效、诉讼法律服务更加便捷、沟通协作领域更加丰富。
检察官和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深化检律协作,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坚持理念共融,筑牢检律协作思想政治根基。要强化政治引领、抓实政治建设。要自觉把检律协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并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福祉等依法全面履行各自职责,共同破解法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将检律协作的制度优势、专业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动能。
2. 深化机制共建,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进一步做实权利保障举措,优化线上阅卷、信息推送、异地协作等服务机制,全面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提出意见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等法定权利。进一步畅通维权救济渠道,完善阻碍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受理、核查、反馈机制,同步作为发现检察监督线索的重要途径。进一步重视听取律师意见,构建受理、研判、反馈、监督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
3. 强化履职共促,赋能检察监督办案提质增效。注重发挥律师参谋智囊作用,将广大律师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特长,对法治建设和司法公正的独到见解,有机融入到检察实践中。注重发挥监督支持作用,充分利用律师专业、独特的司法视角,加强对检察人员和司法办案的监督。注重发挥律师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 深度协作共赢,推动检律关系向好向优发展。树立双赢共赢的理念,在法庭上理性对抗,在履职中相互支持,在监督中相互尊重,在实践中共同进步。拓宽配合协作路径,持续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进一步保障律师深度参与、有效履职,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充分发挥律师精通法律、贴近群众的优势,邀请参与公益诉讼、涉企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搭建深度交流的平台,通过定期会商、联合调研、同堂培训、参加“108探案”等方式开展常态化沟通,不断提升协作的广度和深度。准确把握深化交流与规范交往的关系,共护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南京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鹏代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对市检察院长期以来对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

检察官和律师虽然角色定位不同、职责分工有别,但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承担着共同的职责使命。
1. 持续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共同体思想根基
要持续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引领所建,以党务促进业务,久久为功抓实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建设。引导广大律师深刻理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这一从业基本要求,自觉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辩护代理、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定职责,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好律师队伍独特的、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2. 全力保障执业权利,优化律师执业良好生态
《南京市律师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全市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引导机制更加健全,公益法律服务的基础作用持续夯实,律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不断拓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价值日益凸显,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机制建设稳步推进。检察官和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合力推动《南京市律师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条例》全面落地见效,更好维护司法廉洁和公正,共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3. 深化重点领域协作,凝聚法治建设强大合力
拓展律师参与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支持律师依法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量刑协商、公益诉讼、检察听证、检察监督等各项工作。鼓励律师通过担任咨询专家、特邀监督员等方式,对检察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助力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持续构建“亲”“清”良性互动关系。通过定期组织业务研讨、开展同堂培训、举办控辩大赛、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共同提升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完善律师权益救济和快速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司法保障,依法监督纠正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行为,共同维护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整体形象和公信力。

南京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肖水金、办公室主任刘会宇、第一检察部主任李勇、第十检察部主任周垒、案件管理部副主任洪义勇;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周权、律师工作处处长刘永强;市律协监事长席超、秘书长魏春纯、副会长吴加茂,市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专门委员会主任陈佳、会员执业权利维护与保障专门委员会主任方磊、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周东生等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