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南京大学2026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一)》中各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满足应聘岗位有关学历学位及专业的要求,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同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高校应届生同期毕业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名,且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在读证明及成绩单(须注明预计毕业时间)。其余人员(含在职攻读学位人员)须凭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名,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聘人员须满足应聘岗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26年4月(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并通过系统“其他附件”上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四)应聘人员年龄以有效期内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其中岗位1-4年龄计算截止至2026年4月28日(38周岁以下指1987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岗位5-14年龄计算截止至2026年5月9日(38周岁以下指1987年5月9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5年5月9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相关部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以及尚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本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