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开信函
尊敬的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各位领导、玄武区委政法委各位领导、玄武区执行局鲁法官:
您好!
我是当事人冷俊成,住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丰泽花园,联系电话:13952851358。
本人与对方当事人子女探望权纠纷执行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执行案号为(2026)苏0102执1128号。2026年5月11日,在贵院牵头,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召开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听证会上,经法院调解、律师专业见证,双方就本案探视权及执行事宜达成一致口头协调意见,现本人正式致函,明确相关诉求与承诺:
一、关于执行案件撤销与考察期约定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人自愿申请撤销(2026)苏0102执1128号强制执行icon案件,设立4个月考察期(2026年5月11日-2026年9月11日),考察期内探视事宜接受基层社区、第三方机构及政府相关部门全程监督陪同,探视频率为每月一次或每两个月一次。
二、关于后续权利主张与承诺和诉求
1. 恳请贵院全力协助推进本次探视方案落地执行,若后期法院不予协助、或协助协调不成功,本人将依法重新启动本案强制执行程序,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拒不执行判决罪同时依法依规公开案件相关进展。
2. 若对方当事人长期拒不配合探视、阻碍我合法行使探视权,本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探视权利,保留依规逐级信访反馈、及通过合法媒体渠道公开案件进展的权利。
3. 若对方当事人积极配合,按照约定保障我每月一次或每两个月一次正常探视子女,本人将依法依规撤销全部相关信访事项,并为参与本次案件调处的法院及各相关部门,撰写公开致谢信,在主流媒体平台发布,以示感谢。并和女方网上道歉都可以。前提是要解决好探视问题,落实好探视时间。以及方式。
三,2026年5月11日家庭教育令召开后诉求如下
1.请玄武区人民法院依法依规落实好探视权探视时间和第三方监督部门及场地等方面事宜,确保探视权落实到位。不是人民法院有法不依,无法落实的状态。
2.请求玄武区人民法院后期落实探视权细节及日后探视方式,逐步增加还是循循之境。落实到文书上,给我一个准确回复。
我们到时候依法依规撤掉所有的信访材料,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致谢。
3.请求玄武区人民法院尽快落实处理,不说一句话我们尽力了就行。
我始终秉持理性和解、守护子女健康成长的初衷处理本案,全力配合法院各项工作。恳请贵院依法履职,积极协助推进探视方案落实,切实化解家事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亲子权益
备注:法院是维护国家法律的重要部门,请你们依法办事。
虽然法律之外的人情,这个是可以的,但是要在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下把事情圆满解决。
请求中共南京市玄武区政法机关做好监督工作,谢谢!
感谢贵院及各部门、各位领导、法官的悉心调解与办理!
此致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玄武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