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8名)





四、聘用及薪酬待遇


用工形式
薪酬福利
考察
体检
►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不纳入学校正式编制。
由学校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明确(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满后,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聘用;考核合格者,按合同约定履行聘用义务。
►薪酬福利:
——薪酬标准:参照南京市劳务派遣人员相关法规、学校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及学院岗位确定;
——福利待遇:按国家及南京市相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同时享受学校劳务派遣人员相关福利,具体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考察与体检:
——体检: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学院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再次核实其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拟聘用人员确定: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政审结果,综合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人事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
——递补说明: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或在职人员无法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1次,递补人员需符合岗位所有要求。


五、补充说明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考试费用;

2.应聘人员往返笔试、面试、体检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个人自行承担;

3.聘用人员到岗后,需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若出现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失职或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按合同约定及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
由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Contact Us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95867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附件: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派遣制员工应聘登记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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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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