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栖霞区法院一案例入选南京法院依法打击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典型案例
5月20日,市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召开全市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以下简称拒执犯罪)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全市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的总体情况并发布9个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拒执行为法律边界,公布维权渠道和便民举措,引导全社会形成“守法履约、诚信光荣”的价值导向。栖霞区法院“丁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私自处置房产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案入选!——被执行人私自处置房产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陈某某与丁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栖霞区法院判决丁某偿还借款20万元并支付利息。执行中,丁某因拆迁取得数套房产,在未向法院申报该财产的情况下,私自转让他人得款103.5万元但未向陈某某偿付。丁某因拒执罪被提起公诉后通过家属与陈某某达成协议并取得谅解。栖霞区法院综合考虑丁某悔罪情节,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丁某相应刑罚。
本案依法对长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丁某予以刑事追责,彰显了“生效裁判必须履行、拒执行为必受惩处”的法治原则,有力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丁某通过家属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履行判决义务,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缓刑,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