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第二届江苏省城市钓鱼超级联赛
南京选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钓鱼协会
二、承办单位
南京兆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南京西埂莲乡垂钓基地
四、赛事类别
江苏省二类积分赛
五、参赛人员及资格
18-7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限报60人。
参加选拔赛和总决赛的运动员须符合在南京居住、工作、生活三个条件其中一项即可,录取方式按本次比赛排名先后录取,录取人数为8人。非本市人员只能参加8名之后奖励。
六、比赛时间
2026年6月7日
七、比赛地点
南京西埂莲乡垂钓基地
八、比赛项目
3.6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有效鱼鲫、鲤、草、)
九、竞赛和成绩计算办法
(一)比赛进行一天,运动员通过抽签参加3.6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三场,每场比赛70分钟。
(二)分区积分竞赛制,按每名运动员三场比赛的总积分排定名次,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单场积分、总重量直至抽签决定名次。
(三)本次比赛饵料自备。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以及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江苏省二类赛事,参赛运动员将获得江苏省竞技钓鱼运动员技术等级相应积分。
(二)入围总决赛的选手需每人交纳保证金500元,不交保证金视为弃权,名额顺延。入围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总决赛的保证金不退。
(三)总成绩前8名的入围总决赛,第9~16名每人奖励100元。
(四)参赛运动员每人一份伴手礼(价值200元左右)
十一、赛事杂费及报名、报到
(一)赛事杂费:150元/人,组委会提供比赛当日的午餐及饮用水,其他交通食宿费用运动员自理。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杂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报名联系人:周女士18052880822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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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
十二、裁判员
本赛事裁判员必须是江苏省钓鱼项目一二三级。
十三、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举报者需实名制;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 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 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申诉人胜诉,费用全部退还)。
十四、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比赛者,均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不可控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风险,责任自负。所有参赛运动员应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
十五、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六、解释权
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十七、竞赛日程安排
2026年6月7日
7:30~8:30点录抽签
9:00~13:30比赛
14:00离会
十八、处罚规则
(一)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罚:
1、钓箱或其他钓具不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钓箱边沿超过池壁,支竿架的方向没有对准钓位线箭头方向的;
2、竿包及护包不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卡不放在竿包或渔护包上的;
3、中鱼后,鱼窜离本垂钓区或抄鱼区,不尽快将鱼遛回,影 响其他运动员比赛,有锚鱼或挂鱼的;
4、接受他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的;
5、比赛结束未计量时拎动渔护,不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计量的;
6、离开钓位,不向裁判员申明理由的;
7、不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检查的;
8、比赛期间大声喧哗的;
9、针对技术官员、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的;
10、比赛结束后,未清理钓位上的垃圾,影响环境的;
11、不按赛事组织委员会要求穿戴服装或使用钓具的;
12、不遵守赛事规则,不服从裁判员指挥的。
(二)有下列行为或受到两次警告处罚者,积分赛罚加3分,重量赛罚减1千克:
1、竿长超过规定竿长3公分,线组全长超过竿长,钓钩数量超过2枚的;
2、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线组入水的;
3、比赛时,不在钓位抛竿、作钓,多套钓具下水进行比赛;
4、不自钓、自抄、自取,接受他人帮助的;
5、使用违禁饵料。比赛时用手抛打窝的;
6、钓获未回到水体,再次抛竿作钓的;
7、比赛进行中交换、传递饵料、交流比赛有关信息的;
8、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强行入护的,尾数赛 计量时应首先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再减去3尾;重量赛计量时, 先按强行入护的尾数,在钓获中选取最重尾数的鱼扣除,再作处 罚。
(三)有下列行为者,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1、有违规现象,拒不接受整改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故意毁窝的;
3、未经裁判员计量,故意将钓获倒掉的;
4、比赛期间串鱼、并护、消极比赛、换人、换位等弄虚作假 行为被证实的;
5、其他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被赛事组委会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