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1日,南京审计大学研三学生顾某某在校园超市内,用手机偷拍女生裙底,被当场抓获。该生已通过江苏省税务局公务员录用公示,距入职仅一步之遥。5月12日深夜,学校发布通报,以"情节严重"为由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责任分析:
①学生顾某某:构成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需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作为研究生且即将入职公务员,主观恶性明显
②学校:依据校规作出开除处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程序
③用人单位:已关注事件,公务员录用资格大概率被取消
法律争议点:
偷拍行为在高校环境中应如何定性?开除学籍的处分尺度是否过重?从本案来看,高校普遍倾向于从严处理,但各地尺度不一。
案情启示:
隐私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场合的偷拍行为都可能构成违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学历不等于有"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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