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ksbm.com)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5月28日9:00至6月1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5月28日9:00至6月2日10: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5月28日9:00至6月2日11: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5月28日9:00至6月2日12: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5月28日9:00至6月2日13: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和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6月3日14:00-15: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予以退还。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26年6月10日9:00起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086-5286。
9.有关要求
(1)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需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由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各岗位笔试专业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为2026年6月13日(周六)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通过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考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规培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三者任选其二),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等;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所占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序号。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公示、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