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表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含台、港、澳)研究生;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4、学习态度良好,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或作弊记录;
5、关心校院发展,积极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
(二)代表名额与构成
按教育研究院·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含台、港、澳)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总数20%左右的比例确定代表人数,拟产生代表人数31名。代表由班级团支部提名推荐、班级大会选举产生。上一届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学院团委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各团支部书记、各班长等为当然代表,不占代表名额。各班级推选的正式代表中,非校、学院研究生会组织骨干的研究生代表建议不低于60%。
(三)代表产生办法
在院党组织的领导、院团组织的指导下,按分配名额由各班班长组织学生自主报名与酝酿提名,经班级选举、研代会筹备委员会审核产生。班级自主报名及酝酿提名截止时间为6月7日24:00,研代会筹备委员会需在6月9日24:00前审核代表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代表审核要求
关于非校、学院研究生骨干的学生代表审核要求如下:
(1)非党支部支委、团支部支委、研究生会部长团成员及其他校级团学组织的相关负责人;
(2)非主席团候选人;
(3)研究生会各部门成员、各业务负责人候选人可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