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办法起草严格对标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等国家、省级法律法规,结合南京市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实际制定,旨在进一步细化监管举措、补齐制度短板,破解部分食品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整改不彻底、日常经营不规范等行业痛点。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约谈是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事前预警、事中管控的重要监管手段,区别于事后处罚,通过常态化约谈提醒、警示教育、督促整改,提前排查化解食品安全潜在风险,从源头规范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全链条经营行为,推动食品经营主体从“被动整改”向“主动履责”转变,持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制度更贴合民生需求、更契合监管实际,即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社会各界、广大市民、行业主体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两种官方渠道反馈修改意见。(《南京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约谈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见文末“阅读原文”)
意见征集具体方式如下:电子邮箱:nwspxtc@126.com,邮件主题需统一注明“《南京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约谈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邮寄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158号1号楼315室,邮编210007,信封标注对应修改意见字样。如需咨询相关事宜,可联系工作人员王谷炜,联系电话:025-8463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