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南京大学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在行政南楼228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南京大学监察专员刘淼主持会议,校纪委委员参加会议,纪检监察机构部分同志、二级纪委书记列席相关议题。
会议“第一议题”集体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张徐祥、陈谦、姜辉、骆威四位委员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分享学习体会。会议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在触动思想、深化认识上下功夫,更加深刻领悟树牢纪检监察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价值取向、实践要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对进一步深化推进学校纪检监察系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进行讨论。会议要求,学校纪检监察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新部署要求以及中央第十二指导组指导督导南京大学见面会会议精神,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把“深学”的要求、“真查”的态度、“实改”的导向一贯到底,持续走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一方阵”。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 | 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
编辑 | 聂金鹤
审核 | 林静 周逸秋 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