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今天咱们不聊风月,来聊点硬核的“数字游戏”。
最近,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我发了一份《告知书》,上面赫然写着一行大字:“南京捷鹰监理公司认定中标企业将测绘工作量转包部分仅占30%。”


好家伙,就凭这轻飘飘的“30%”,人家直接给我发了张“不构成转包”的免死金牌,连我的信息公开申请都给拒了。我当时就懵了,这30%是拿计算器按出来的,还是拿骰子摇出来的?
更魔幻的还在后头。
我手里有一份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是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己当原告打出来的。法官在判决书里写得清清楚楚:天元公司当庭自认,把“航飞之外的核心工作,全部转包出去”。
各位品品,同一个自规局系统,左手边郎溪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起诉查明了“除了航肥工作剩余的工作全部转包”,右手边宣城局却拿着“30%”说“不构成转包”。这精神分裂的程度,不去演悬疑剧都可惜了。
而这个“30%”的源头,直指南京捷鹰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所以,我今天必须隔空喊话南京捷鹰,就问三个问题,没有第四个选项:
第一,这“30%”的结论,是不是你们出具的?
如果是,请立刻、马上、光速公开这份结论的完整原文、签字人、盖章确认件,以及它的法律依据。哪部法律哪条规定写了“30%以下就不算转包”?麻烦把法条甩我脸上,我立正挨打。
第二,如果不是你们说的,请立刻辟谣。
如果是临时工口头说的、是别人冒名顶替的、是你们喝多了瞎编的,请马上发声明划清界限。我们绝不背这个黑锅,也绝不替别人擦屁股。
第三,你们打算沉默到什么时候?
我已经向宣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交了复议申请

而且已经正式受理了。15个工作日内,请给我个痛快话。
你们不出声,程序照样走。到时候复议决定书上要是写着“30%认定与法院查明事实不符,且缺乏法律依据”,那场面可就尴尬了。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但你们要是非把自己捂在被子里,那就别怪复议机关和纪监部门掀被子。
最后送南京捷鹰一句话:
是你们的锅,认;不是你们的锅,辟。
别拿一句真假难辨的“30%”,当行政机关逃避监管的挡箭牌,也别让它变成你们信誉上的污点。
专业机构,就得有专业机构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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