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 根据江苏省关于特级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截至2026年7月31日前未满约定服务期的江苏省特级教师。
5.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 2026年12月1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