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补贴信息预登记通道现已开放!
7月1日补贴申领通道正式开放后
系统将自动调取预登记信息
生成申请信息
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详细申请指南如下

一
申请对象
✅ 1. 在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含国(境)外)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生;
✅ 2. 首次就业创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即在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及期间均无就业经历)。
重要提醒: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生活补贴。
二
申请条件和时限
✅ (一)申请人参保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1. 在我市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创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2. 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就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3. 在宁部、省属单位就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在省级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我市缴纳失业保险。
✅ (二)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
👉 1. 第一笔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连续参保满6个月(自2026年1月1日起算)后提交申请。其中,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申领时应在毕业后1年半内。
👉 2. 第二笔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连续参保满12个月(自2026年1月1日起算)后提交申请。其中,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申领时应在毕业后2年内。
重要提醒: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申请时限内及时申领补贴。错过申领时限的,不予补发。
(申请时限要求详见生活补贴常见问答第5条)
三
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保信息通过社保系统数据比对获取。
四
申请途径
✅ 1. 申请人登录“我的南京”APP,依次选择[智慧人社]—[补贴服务]—[生活补贴],填写相关信息后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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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第一笔补贴需自主申请,审核通过的,第二笔补贴系统将自动比对审核发放。若计入连续参保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两笔补贴均需自主申请,申请时需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核实工作经历。
✅ 2. 系统自动抓取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选择并填写学历信息,同时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完成上述内容并填写户籍信息后选择“下一步”。

✅ 3. 申请人需填写连续参保的首月,系统自动比对出自该月起连续6个月的参保情况。提交后系统弹出承诺书,再次勾选并点击“确定”即可完成操作。(若计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则须在页面底部勾选确认“您在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有参保记录”后方可提交。)


✅ 4. 成功提交后,系统会弹出“您已提交申请,请等待审核结果!”的提示,点击“确定”返回初始页面即可看到一条待审核记录。点击该记录“详情”,便可随时查看审核状态。


五
补贴发放
审核通过后,各区人社部门将补贴直接发放至申请人江苏省社保卡金融账户。
重要提醒:申请人需前往社保卡对应银行提前激活金融账户。
六
咨询电话
南京人社服务热线 | 025-12333 |
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83151840 83151908 |
玄武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83693348 |
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68730231 |
秦淮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84251201 |
建邺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86460181 |
雨花台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52883445 |
栖霞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85300339 |
浦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58461982 |
六合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57118510 |
江宁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52163620 |
溧水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57207179 |
高淳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68901030 |
江北新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68715318 |
来源丨南京人社
编辑丨云中海 汪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