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2.3项目负责人社保及劳动合同: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6年01月至2026年06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3.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