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的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课堂教学、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的组合。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岗位的具体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部分无法现场评分的测试项目除外),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则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电话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第一中学:025-68187209
南京市金陵中学:025-84786209、84786260
南京外国语学校:025-83282398、83284408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科学高中:025-83469020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83639919
南京市教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5-83639945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1.附件: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6年7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2.附件: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6年7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