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心理测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定于8月8日,具体笔试安排将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ech.edu.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不足1:3时,笔试合格者全部参加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1:3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
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及具体后续考核安排将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前进行。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下材料请应聘人员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时交给审核人员留存。
1.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校级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2.政治面貌证明: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必须由当前所属党组织于资格复审前6个月内开具。
3.身份、学历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高中之后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国内)。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四)心理测试
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等。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