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载躬耕行业监督
一套制度明权责、立规矩、定边界
监事会
始终坚持以制度建设为牵引
以顶层设计搭建监督体系
以刚性约束划定履职标尺
推动行业监督全流程
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006年,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正式设立,南京律师行业内部监督工作由此迈入常态化、制度化发展阶段。
二十年来,历经多届监事会接续耕耘,监督工作实现了从初创摸索到体系化落地、从程序核查到实体化深度治理的全面转型。
二十年后的今天,一套组织完备、制度刚性、监督模式多元、内外双向制衡的行业内部监督治理体系已然成型,为南京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的“监督动能”。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监事会成立之初,整个监督队伍仅有2名监事,监督工作仅依托协会章程中几条原则性规定开展,标准化程度不足。经过多届监事会持续耕耘,如今监事会在册监事达到24人,形成“1名监事长统筹全盘、7名副监事长分条线分管”的分层管理架构。在此基础上,监事会创设监事委员制度,现有在册监事委员58名,人员构成兼顾商事、刑事、行政、涉外等全部业务赛道,覆盖大、中、小型不同规模律所。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监事会牵头修订完善了《监事会工作规则》《监事会监督办法》《监事会评价标准》三项核心制度,并创新起草了《南京市律师协会履职人员评价办法(试行)》。监事会还总结提炼出“七有”量化评价范式——评价有对象、有参照、有底稿、有声音、有标准、有程序、有作用,推动监督从定性走向定量。依托这一标准,监事会每年对会长、副会长、各委员会主任等100余名行业治理人员开展全覆盖年度量化考核,年均推动调整履职适配度不足的“两委”主任10余名,推进淘汰履职消极、工作推进不力的不合格委员200余名。
监督不是“走过场”,更不是“一阵风”。监事会聚焦“人、财、事”三大关键领域,打出一套精准监督的“组合拳”。
在“人”的监督上,监事会强化履职评价的刚性运用,让“有为有位、能上能下”成为鲜明导向。
在“财”的监督上,会费财务监督委员会创新打造“月度凭证核查+年度第三方独立审计+重大项目全程跟踪”三维一体财务监管模式,从资金管理源头守住行业公平治理底线。
在“事”的监督上,分设12个专业化监督工作委员会,按照协会七大核心治理模块分类归口开展常态化监督,年均列席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等各类议事会议近40场,年均覆盖各类委员会活动近300场次。针对实习执业准入这一关键环节,监事会每年现场全程监督全市实习人员面试考核12批次,覆盖实习人员1000余人次,从制度与实操层面保障考核程序公平、评判标准统一。

监督者亦受监督。监事会率先推出季度监督简报常态化发布机制,自2025年初首期简报发布以来,已规范编制、对外发布5期完整简报,集中公示阶段性履职动态、重点项目专项核查结论、大额财务支出明细等核心治理信息。同时,监事会单独设立内部监督工作委员会,作为专职负责监事会自身运行全流程监督的独立内设机构,将监事会全部监督权力纳入统一监管框架。
在会员服务方面,监事会搭建了线上线下互补的立体化意见征集网络,建立诉求收集、分类分流、对口交办、全程督办、办结反馈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年均归集、梳理会员有效意见建议约50条。二十年持续推动,协会在律师执业权利保护、青年律师培训扶持、老律师慰问帮扶、中小律所发展支持等重点领域持续完善配套服务举措,真正兑现了会员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治理承诺。
二十年体系化建设为南京律师行业内部监督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对照行业治理现代化、法律服务数字化转型的新形势,监事会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短板。为此,监事会从数字化升级、新兴领域监督扩容、监督成果转化、监督人才培育、跨区域协同五大维度谋划未来发展路径。
在数字化方面,加快搭建一体化数字监督工作平台,实现监督全流程线上留痕、行业数据自动归集、潜在风险智能提示。在新兴领域方面,围绕数字法律服务、涉外跨境业务等新业态增设专项监督工作小组,补齐新兴业务领域监督空白。在跨区域协同方面,依托南京都市圈法治协同发展布局,主动联动周边城市律协监事会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
二十年深耕不辍
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
走完了从无到有、由浅入深
从零散摸索到系统成型的完整发展道路
站在全新的发展起点上,监事会将持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数字化、专业化、协同化为长期发展主线,持续完善全周期、全覆盖、高透明的现代化行业自律监督体系,以高质量内部监督护航南京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区域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贡献行业自律监督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