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于2002年11月28日,是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市属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职能是接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任务。集团注册资本200亿元,拥有员工近3万人,截至2025年底,总资产达1129亿元。目前,集团下辖各级子企业近140家,全资控股二级企业(单位)17家,其中,上市公司1家;科技型企业12家。为全面落实人才强企战略,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现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社会招聘:面向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校园招聘:面向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社会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南京市城建集团2026年下半年度管理人员招聘需求表(社招)》、
附件2《南京市城建集团所属企业2026年下半年度中层管理岗位招聘计划表》。
校园招聘岗位:详见附件3《南京市城建集团2026年下半年度管理人员招聘需求表(校招)》。
四、基本条件
(一)基本任职资格
- 1. 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公司企业文化;
- 2. 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信用,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纪律和职业信誉好;
- 3.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4. 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执行力、学习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 5.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应聘:(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学籍)的;(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被竞业禁止或市场禁入的;(7)曾在招录考试中作弊的;(8)不符合招聘回避、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9)法律法规或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禁入情形。(二)岗位任职资格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相关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 1.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链接为:https://app.mokahr.com/campus-recruitment/njcjjt/167944?locale=zh-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8月3日18:00。报名二维码
- 2. 报名提交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2)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文件:①国内高校毕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②国(境)外留学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3)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工作证明/任职文件,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校招岗位无需提供);(4)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扫描件;(5)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集团将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开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以短信及电话形式向应聘人员确认笔试相关事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通知。(三)笔试笔试期间需独立作答,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笔试后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要求及所需携带材料将通过短信及电话形式确认。(四)面试面试分为演讲和答辩两部分。其中,演讲为应聘者简要介绍本人基本情况,阐述应聘理由、工作思路与措施等,限时5分钟。答辩共两题,一道为公共题,一道为专业题,限时10分钟。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得分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应同步提交近1年内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2025年7月1日至今),不按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得到应聘者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加权计算。(五)背景调查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需求人数与考察人选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公开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考察,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及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将按考察排序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六)确定拟聘人选与录用根据综合成绩、背景调查、体检报告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经研究同意后,用人单位按相关要求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七)其他说明
- 3.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无指定教材、不设培训、不收费用。
- 4. 集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笔试、面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 5. 集团将通过短信及电话形式提前告知笔、面试安排,请应聘者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畅通。如因个人信息不准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本次应聘。
- 6. 应聘者应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有关事项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接受咨询、监督。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咨询电话: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25-83110040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025-83671872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25-86383625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025-83110804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025-68687595南京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025-58995851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8751806649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25-85426755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025-57725566-8015监督电话:025-8311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