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4名
法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协助开展审判辅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6年8月起,全职在岗,实习时长不少于3个月,作息时间与本院工作人员一致。
接收实习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者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25-83529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