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岸信托征管新规出台的背景与制度逻辑
1、政策出台背景与个税法对居民全球所得征税的基本原则
2、新规的制度定位与监管逻辑
3、新旧监管框架的比较分析及新规的制度创新
4、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衔接动向
(二)21号公告核心规则逐条精解(上)——设立与存续环节
1、离岸信托的定义扩张与适用范围
(1)“离岸信托”的法律界定
(2)“具有信托功能的其他法律安排”
(3)关键排除条款
(4)“财产”的范围
(5)“财产装入”的认定标准
2、设立环节的税务处理
(1)居民个人的纳税义务
(2)纳税后财产原值调整
(3)非居民个人的纳税义务
(4)财产原值的确定
(5)实务难点
3、存续环节的税务处理——“无论是否实际分配”的穿透征税原则
(1)核心规则
(2)两类所得不得相互抵减
(3)信托费用不得扣除
(4)向关联方转移财产的特殊规则
(5)已纳税收益不再重复征税
(三)21号公告核心规则逐条精解(下)——终止环节、特殊情形与15号公告征管实务
1、终止环节的税务处理
(1)清算收益计税
(2)清算收益计算
(3)终止当年收益处理
(4)申报时限
2、特殊情形的税务处理
(1)居民个人转为非居民
(2)居民委托人死亡
(3)多人共同设立
3、15 号公告征管实务
(1)主管税务机关的确定
(2)申报时限:居民个人 / 非居民个人
(3)申报资料
(4)分期缴税
(5)过渡期安排:设立环节/存续收益环节
(四)穿透技术栈——CRS 2.0、金税四期与反避税规则的三轴咬合
1、CRS 2.0的核心升级
(1)加密资产纳入强制申报
(2)双重税务居民“择一申报”失效
(3)穿透识别从形式审查升级为实质审查
2、金税四期“一人式画像”
(1)税务机关对CRS数据与自行申报数据的分析比对
(2)专项核查
3、五类穿透在21号公告中的落地
(1)代持穿透
(2)境外实体穿透
(3)视同分配穿透
(4)身份转换穿透
(5)控制权穿透
4、CFC规则与21号公告存续环节的关系辨析
(五)国际监管联动——CRS 2.0、经济实质法与BEPS 2.0
1、CRS 2.0的最新进展与影响
2、离岸地经济实质法与实益所有权透明制度
3、BEPS 2.0与全球最低税背景下的离岸信托
4、跨境资产配置的合规新范式
主讲专家:王旭,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成金融行委会全球资产安全法律中心主任。
(六)存量信托90天合规窗口期实操指引
1、存量离岸信托的合规排查流程:识别信托类型/评估各环节税务风险/计算应缴税款/制定申报策略
2、税款计算的核心要点与操作难点
(1)财产原值/市场价值的确定
(2)合理费用的认定
(3)财产转让所得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区分与计算
3、申报策略与时间管理
(1)90天申报宽限期
(2)设立环节申报
(3)存续环节申报
4、分期缴税的安排与谈判
(1)分期缴税的条件
(2)分期缴税的程序
(3)分期缴税的期限
(七)离岸信托架构的合规化改造与战略重构及红线——典型案例
1、存量信托的合规整改方案
(1)“拆”与“留”的决策框架(案例分析)
(2)信托架构的优化调整
(3)资产重新配置与税务优化路径
2、增量架构的合规设计与红线
(1)合规导向下的信托设立全流程
(2)财产装入的税务规划与时间安排
(3)离岸地选择的合规考量
(4)委托人/受托人/保护人/受益人的角色设计与权力分配
(5)增量架构的红线清单
3、与境内家族信托的协同与选择
4、中介责任:连坐;“税务立场声明”底稿
5、外汇管理合规要点
(1)资金出境的合规路径
(2)外汇登记与申报义务
(3)外汇侧交叉风险
(八)信托独立性击穿风险与司法边界
1、“合法目的”在跨境场景的扩张解释
2、三大击穿案例解析
3、刑事侧传导风险
4、Sham Trust(虚假信托)三类铁证
5、离岸地权力保留条款的效力边界
6. 判决互认路径
(九)当前实务中的争议与疑难问题(欢迎提交+专家答疑)
1、非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财产”的界定
2、居民身份转换时的应缴未缴税款范围
3、通过第三方转移财产的“实际控制”认定标准
4、“金额较大”触发延长追缴的具体标准
5、信托费用“不得扣除”与合理商业费用之间的界限
6、境外已纳税款抵免的证明与实操障碍......
主讲专家:谢赟,万向信托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创新研究部副总经理、家族办公室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