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工业软件、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平台,最高按照国拨经费给予1:1配套支持。
2. 围绕新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持产业平台面向软件、人工智能领域发布重点研发计划,单个研发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鼓励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等发布根技术、操作系统、数据集、算法模型、智能体等核心攻关项目和“智改数转网联”等应用场景,单个项目验收结题且就地产业转化的,根据课题完成度,给予发布方最高100万元支持,给予承接方最高500万元支持。
3. 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级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创及安全软件和AI+软件等产业技术攻关项目,按照上级要求予以配比;未明确配比要求的,经论证决策后,最高按照国拨经费给予1:1配套支持。
4. 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智能开发测试工具(平台),实施关键软件智能化攻关和技改,开发智能原生应用。对使用智算开展相关业务的软件企业,单个企业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