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徐州各区县(市)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一起来看看吧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各企业主管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规〔2025〕3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我市2026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予以发布,并就具体调整意见通知如下:
一、徐州市区执行二类地区标准,五县(市)及铜山区执行三类地区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地区2430元;三类地区21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地区23元;三类地区21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督察力度,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严格执行。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8日
来源:徐州发布
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_N1IYgpSz4wtZDJgW3Mx4Q

摄图网_600476905(图文无关)
此前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了
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26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660元;二类地区2430元;三类地区2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5元;二类地区23元;三类地区21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请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5/12/29/art_77263_11701076.html
小编带来了一些常见问题解答
一起往下看
最低工资标准的概念
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加班费?
不包括。以下项目不作为我省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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