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朋友想要申领失业金
但不太清楚失业保险金咋领?
申领需要哪些条件?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什么?
今天这篇文章都能解答!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摄图网_307812310(图文无关)
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全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费的时间确定,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超过24个月的应享受失业待遇期限的剩余月份转入下一计算周期,与下一计算周期合并计算。
重新就业后,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予以保留,再次失业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而未领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多24个月。
1.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服务一社会保险一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模块办理。

图源:江苏智慧人社
2.江苏人社网办服务大厅:通过“个人办事一社会保险一失业保险服务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模块办理。


图源:江苏人社网办服务大厅(下同)
温馨提示:
申领失业保险金前,请先确认已办理失业登记,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或者APP、“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进行申报。

只要符合领金条件可以随时申领。没有时间限制,不会过期作废哦!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任何影响。
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金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行使正当权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小编有话说: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下方名片关注【徐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后台聊天对话框发送【失业金】获取徐州失业保险金申请指南、申请入口等信息~(注:本地宝仅整理官方入口,不负责申请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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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潘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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