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4日作出(2024)苏 0391破申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徐州新城亿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1月22日作出(2025)苏 0391破25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彭邦律师事务所担任徐州新城亿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通过公开方式选聘具有资质及相关业务经验的评估机构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和报名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徐州新城亿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成立于2018年11月06日,注册资本20205万人民币,企业状态为存续。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住所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21号杨山科技创新谷1号楼1001-19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评估内容
债务人开发的凤凰山璞樾·门第项目(又称“栖凤台佳苑”)的如下财产:
1、39处非人防地下联排(洋房)车位使用权价值;
2、面积约3800㎡的171套洋房储藏室的价值(可办理产权证);
3、管理人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债务人的其他财产。
三、参选机构工作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工作范围:债务人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点、评估,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形成评估报告。
(二)报名条件:1、拥有相关评估资质(注明等级资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2.参选机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及相关利益方的监督,接受相关人员询问,依法独立承担责任;3.具有破产企业评估业务实践经验;4.参选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与案件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公正评估的关系。
四、评估工作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一)自中标后,即组织工作人员对接管理人、启动工作、配合管理人完成企业评估工作;(二)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清点、评估,明确资产价值,自开始实施评估之日起3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三)在履行评估工作期间及时回复管理人关于资产评估方面的问题,债权人会议召开时,按照管理人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就债权人、法院有关资产评估问题进行解释和答复;(四)管理人安排的其他评估相关工作等。
五、参选机构提供资料
参选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请按照以下要求和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一)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机构及工作人员资质证明;派驻项目人员执业信息、联系方式、人数、在徐州市有办公地点的证明(包括租赁场所、入住酒店等)。(二)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在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审计评估业务业绩证明材料;(五)报价函及报价依据;(六)报名机构需要提交与本案没有利益冲突及回避事由的书面承诺;(七)提交同意评估费用作为破产案件的破产费用经人民法院批准后支付,以及如未按期完成工作,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机构且不予支付评估费用的书面承诺;(八)参选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注:参选人应对以上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六、参选人须知
(一)不得将业务分包、转包;(二)两年内与破产企业及关联单位存在服务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聘活动;(三)参选人不得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四)参选机构的报价为总包干价(含税价、税率、管理人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债务人其他需要评估的财产等评估审计需要开支的一切费用),包含法院和管理人要求的与本案有关的一切评估服务及中标后为开展评估工作所产生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等一切费用,本案的评估地点为徐州经济开发区高铁商务区和平大道与鲲鹏路交汇处;(五)鉴于本案为破产清算案件,评估费用作为破产案件的破产费用待破产财产变价后支付,需要竞聘单位先行垫付至财产分配时相关费用,若因特殊原因破产财产无法变价,评估费用存在无法支付的风险。(六)参选机构应当审慎考虑本案的成本,理性报价,一经选中,应当无条件按照管理人要求工作,不得以报价低于成本为由消极怠工,否则,管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七)中标单位需认真负责,如中标单位未按期完成评估工作或评估工作不符合管理人要求,且限期不改正的,管理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有权不予支付评估费用及其他费用。
七、评选方式
管理人接收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后,将报人民法院备案,并在法院监督下根据竞选机构的工作方案、资质、经验、报价等综合因素,确定中标评估机构。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如仅一家机构报名的,则直接确定为该机构。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参选人应制作参选文件一式两份,需装订成册,密封;封袋标明项目名称、参选人信息及正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
(二)参选机构应于2026年2月6日17时前将参选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办公室。第一种方式:在上述时间内,当面提交至管理人处,由管理人出具手续;第二种方式:以邮寄方式的,应确保管理人在上述时间内收到材料。物流公司交付的邮件,物流公司逾期交付视为逾期收到,视为未参选。不接受其他方式提交的参选文件;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徐州新城亿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电话:18012006066(刘磊律师),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中能科技园20号楼10层(江苏彭邦律师事务所)。
徐州新城亿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