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企业:
根据苏州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苏州市关于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府规字〔2025〕4号,以下简称“跨境电商政策”)、《苏州市关于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府办〔2023〕124号,以下简称“会展业政策”)、《苏州市关于支持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府办〔2023〕119号,以下简称“直播电商政策”)和现阶段稳外贸稳就业政策(以下简称“稳外贸政策”)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具体项目和范围
2026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项目如下: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苏州市进行登记注册,为具备法人独立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直播电商政策针对若干措施“(三)加大直播电商人才奖励”,除上述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以外,还包括注册个体工商户等依法纳税、经营状况良好的经营主体,且自申报日起需持续经营一年以上。
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备案)。
3.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按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配合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5.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的具体要求。
(二)项目申报主体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不得合并申报。外贸企业参加境内重点展会补贴项目实施期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境外展会参展补贴项目实施期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实施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流程
1.市系统申报:申报主体需在网上项目申报系统(项目申报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fund/home)中填报项目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专项资金申报表,与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整理,每个项目单独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所在区商务部门。所有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注:苏相合作区的企业系统注册地请选择苏州工业园区)
2.园区系统备案:请企业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2026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上传全套申报材料扫描件。
3.纸质材料:市系统提交成功后,打印专项资金申报表(带水印),与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整理,每个项目单独装订成册,编写目录,封面或书脊要有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一式两份(所有材料每页盖公章,复印章无效、法人代表签字手签)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苏相合作区递交至漕湖大厦7楼707室。
4.截止时间:市系统填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0日(逾期无法提交),市系统注册需一个工作日,请企业提前准备。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1日上午12点。
注意事项:(1)市系统和园区系统必须同时填报。(2)如果一个企业申报多个项目,请分别填写资金申请表,在两个系统均分多次填报,不得合并申报。(3)纸质材料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4)申报截止日期后,市系统请勿自行撤回,如需修改补充材料,请联系企服中心退回;园区系统可自行撤回。(5)财政专项资金信用承诺书依据请填写:商财〔2026〕25号。
四、相关工作要求
强化信用管理。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主体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须签名、盖章,不得漏项。各地要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申报主体的信用情况进行审核。
附件下载
附件1.2026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指南
附件2.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3.苏州市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专项资金申请表
附件4.苏州市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资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5.未申报省级参展补贴承诺书
附件6.跨境电商标杆企业基本情况
附件7.直播电商政策资金申报单位持续经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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