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索“理论知识+实务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
按照中央提出的“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改革要求,秉持“专业硕士更专业”的理念,苏州大学律师学院将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联合律师行业、公证行业、仲裁行业、调解行业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相关法治建设力量,共同探索高年级本科生、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从招生到培养的改革工作,探索形成“法学院教授理论知识,律师学院训练实务技能”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
(二)形成培育法学研究高质量成果的新平台
作为更加系统化地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新平台,律师学院将促进“教师-律师-学生”在理论和实践方面更加紧密的融合,从而进一步提高法学研究成果的现实针对性和成果转化率。
(三)践行“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理念的新机制
秉承“进一步扎根苏州、服务江苏、辐射长三角”的理念,苏州大学律师学院将积极参与苏州国际法务区、扬子江法务区等法律服务集聚区的建设,全力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从而为长三角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基层治理、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供学术和理论支撑;为内资企业“出海”,外资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法治人才储备以及“理论融贯、实践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
(四)促进高端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
通过链接全国乃至全球的律师行业以及经济界、产业界,律师学院将重点关注律师“全生命”周期的成长和发展,助力致力于从事律师行业的在校生成为合格律师,助力青年律师成长为大律师和律所管理人,助力律师行业摆脱“消耗式内卷”,朝着更高质量、更加国际化方向发展。